淡竹
| 科学分类 | |
|---|---|
| 界 | 植物界 Plantae |
| 门 | 被子植物门 Magnoliophyta |
| 纲 | 单子叶植物纲 Liliopsida |
| 目 | 禾本目 Poales |
| 科 | 禾本科 Poaceae |
| 亚科 | 竹亚科 Bambusoideae |
| 属 | 刚竹属 Phyllostachys |
| 种 | 淡竹 Phyllostachys glauca |
| 学名 | |
| Phyllostachys glauca McClure | |
| 别名 | |
| 粉绿竹、金镶玉竹、淡竹(北方型) | |
| 原产地 | |
| 中国 | |
| 主要分布 | |
| 中国黄河流域至长江流域,河南、山东、陕西、山西南部、江苏、安徽、湖北、浙江 | |
淡竹(学名:Phyllostachys glauca),为禾本科竹亚科刚竹属中小型散生竹种。因其竹秆颜色淡雅、表面附一层灰白色蜡粉而呈粉绿色得名。淡竹是中国北方地区分布最广、适应性最强的竹种之一,也是华北地区唯一能形成规模化竹林的乡土竹种,具有重要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形态特征
淡竹为中小型散生竹,秆高5–12米,胸径2–6厘米,偶可达8厘米。竹秆直立,圆筒形,节间长20–35厘米。新秆深绿色,密被白色蜡粉,呈粉绿色或蓝绿色,视觉观感淡雅柔和;老秆黄绿色,蜡粉逐渐褪去。秆环平至微隆起,箨环隆起。秆壁中等厚度,节间中空。
箨鞘淡红褐色或淡黄褐色,具紫色或紫褐色条纹和稀疏斑点,无毛。无箨耳或箨耳极微弱,肩毛短。箨叶狭三角形至线状披针形,直立或稍外翻,绿色或紫绿色。叶片线状披针形,长7–15厘米,宽1–1.8厘米,先端渐尖,基部宽楔形,质地较薄,叶面绿色,叶背浅绿色,无毛或近无毛。次脉每边4–6对。
竹鞭为单轴散生型,直径1.5–3厘米,节间长2–5厘米,芽体饱满。竹鞭在土壤中分布深度通常10–25厘米,横向延伸能力强。
花为圆锥花序,小穗含2–4朵小花。淡竹开花周期较长,约20–30年,开花后部分竹株枯死,但竹林通常能通过竹鞭恢复。
分布与生境
淡竹是中国分布纬度偏北的竹种之一,主要分布于黄河流域至长江流域之间。其自然分布区北至太行山以南(河北南部、山西南部),东至山东、江苏,西至陕西秦岭以南,南至湖北北部、安徽、浙江。在河南博爱、山东青岛崂山等地有较大面积的淡竹天然竹林。垂直分布一般在海拔50–800米,在秦岭山区可达海拔1200米。
淡竹是刚竹属中耐寒性最强的种之一,能耐受–18℃的极端低温,最高耐受温度约40℃。喜温暖半湿润气候,最适年均温12–16℃,年降水量600–1200毫米。对土壤适应性强,在壤土、砂质壤土、黏壤土上均能生长,以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中性至微碱性土壤为最佳。耐旱、耐瘠薄能力较强,耐盐碱性也明显优于其他竹种,土壤pH值6.5–8.5均可正常生长。
生长特性
淡竹出笋期为4月下旬至5月上旬(谷雨至立夏之间),较毛竹和刚竹略晚。竹笋出土后生长迅速,约30–40天即可完成秆形生长。新竹当年秋季完成木质化,2年生竹材达到可成熟使用状态。
淡竹的竹鞭延伸速度快,年扩鞭距离可达1–3米,形成竹林的速度快于大多数竹种。在不翻垦的自然条件下,淡竹林可通过竹鞭自然延伸每年扩大面积。竹鞭壮龄期(3–7年生)发笋最旺,合理抚育可使竹笋产量保持稳定。
用途
竹材:淡竹竹秆匀称挺直、竹壁较薄但韧性极好,具有良好的编织性能和劈篾性能,是中国北方传统竹编工艺的首选材料。农民使用淡竹编制的篮子、筐、筛子、席子等器具在北方农村极为常见。淡竹竹篾编织牢饭碗、暖壶壳等日用器皿具有悠久历史。此外,淡竹竹材还用于制作鱼竿、旗杆、教鞭、筷子、伞骨和折扇骨架。在黄河流域的传统农居建筑中,淡竹是建造篱笆、棚架和蔬菜支架的重要材料。
园林绿化:淡竹竹秆的粉绿色调清新淡雅、别具一格,有"绿粉"之誉。丛植于庭院角落或配植于溪畔路旁,能营造出清幽雅致、朴素自然的景观效果。淡竹是北方城市公园、庭院绿化中应用最广泛的竹种之一。在华北地区,淡竹和早园竹是城市绿化中不可替代的竹类植物。
生态功能:淡竹根系和竹鞭系统发达,固土护坡能力极强,在华北丘陵区和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保持和边坡绿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淡竹林每年每公顷的枯落物量约3–5吨,可有效改良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笋用:淡竹竹笋产量中等,笋味鲜美,肉质脆嫩,在北方地区是春季的时令蔬菜。淡竹笋纤维含量适中,口感优于许多南方大型竹种的竹笋。
参考文献
- 中国科学院中国植物志编辑委员会. 《中国植物志》第9卷第1分册.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96: 295–303.
- 张光灿. 北方竹林培育技术.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5.
- 周芳纯. 竹林培育学.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1998: 261–275.
- 易同培. 中国竹类志.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