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
| 科学分类 | |
|---|---|
| 界 | 植物界 Plantae |
| 门 | 被子植物门 Magnoliophyta |
| 纲 | 单子叶植物纲 Liliopsida |
| 目 | 禾本目 Poales |
| 科 | 禾本科 Poaceae |
| 亚科 | 竹亚科 Bambusoideae |
| 属 | 刚竹属 Phyllostachys |
| 种 | 紫竹 Phyllostachys nigra |
| 学名 | |
| Phyllostachys nigra (Lodd. ex Lindl.) Munro | |
| 别名 | |
| 黑竹、乌竹、墨竹、紫竹(观赏型)、筋竹 | |
| 原产地 | |
| 中国 | |
| 主要分布 | |
| 中国长江流域以南各省区,北至河南南部、陕西南部,东至台湾,西至四川、云南 | |
紫竹(学名:Phyllostachys nigra),为禾本科竹亚科刚竹属中小型散生竹种。因其竹秆在生长过程中逐渐由绿色变为紫黑色而得名,是中国最著名的观赏竹种之一。紫竹秆色独特、竹姿优雅,在中国传统园林中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和深厚的文化意蕴。
形态特征
紫竹为中小型散生竹,秆高4–10米,胸径2–5厘米。竹秆圆筒形,直立,节间长10–25厘米。紫竹最显著的特征是其竹秆颜色:新秆绿色,无毛,在阳光照射下,当年或第二年即由绿渐变为紫色,2–3年后最终变为紫黑色至黑色,极具辨识度。暴晒或强光可加速变色进程,荫蔽环境下则有部分竹秆保持绿色或仅为半紫色。秆环平,箨环隆起,两环相距约3–5毫米。
箨鞘淡红褐色或淡黄褐色,密被紫褐色细毛和紫褐色斑点,边缘具缘毛。箨耳小,紫色至紫褐色,具少数短肩毛。箨叶窄三角形至线状披针形,绿色带紫色,直立或稍外翻。叶片披针形至窄披针形,长8–14厘米,宽1.2–2厘米,质地较薄,叶面深绿色,叶背浅灰绿色;次脉每边5–7对。
竹鞭为单轴散生型,黄色至褐色,直径1.5–3厘米,节间长2–4厘米,着生芽体。
花为圆锥花序,小穗含2–4朵小花。紫竹开花周期约30–50年,开花后竹林部分枯死,但一般能通过竹鞭恢复。
分布与生境
紫竹原产于中国,广泛分布于长江流域及以南各省区。浙江、安徽、江苏南部、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和广西均有分布,北部可达河南南部和陕西南部。在华东地区的庭院栽培极为普通,野生紫竹在浙江天目山、安徽黄山等山区有零星分布。垂直分布一般在海拔50–1000米之间。
紫竹喜温暖湿润气候,最适年均温14–20℃,年降水量1000–1800毫米。对光照要求中等,略耐半阴。对土壤适应性强,在酸性至中性壤土中生长良好,以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砂质壤土为最佳。较耐旱,不耐长期水涝。紫竹在栽培条件下生长良好,在江淮地区的庭院、公园中均能正常开花结实。
观赏特性与园林应用
紫竹以其独特的秆色跻身中国传统观赏竹种之首。竹秆紫黑光亮,在翠绿竹叶的映衬下,色彩对比鲜明,极具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紫竹四季常青,秆色终年不变,是园林中的"常色"观赏竹。
在传统园林中,紫竹的配置方式灵活多样:单丛植于庭院一角,以灰墙白壁为背景,竹影婆娑、意趣盎然;沿曲径两侧成行栽植,形成"紫竹幽径",给人以静谧深邃之感;与太湖石、粉墙、漏窗搭配,构成经典的中国园林小景。紫竹亦为盆景佳材,中小型紫竹经造型修剪后可制作竹石盆景,为室内观赏的上品。
紫竹在东亚园林中影响深远。日本、朝鲜半岛和东南亚各国的古典园林中均有紫竹栽培,日本称为"黑竹"(クロチク)。紫竹在日本茶庭中尤为常见,与茶道的简素枯寂美学相得益彰。
用途
观赏:紫竹是中国最重要的观赏竹种之一。其秆色独特、竹姿优美、耐修剪、易管理,广泛应用于城市公园、街旁绿地、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紫竹也是花鸟市场和园林苗圃中销量最大的竹类观赏植物之一。
竹材:紫竹秆壁较厚(秆壁厚约3–6毫米),材质坚硬致密,适宜制作小型竹器。紫竹竹秆因颜色独特,是制作扇骨、伞柄、手杖、笔筒、箫笛、烟斗和工艺品的上等材料。紫竹工艺品在市场上具有独特的价值。
药用:在传统中医药中,紫竹的竹茹(竹秆内层刮下的薄皮)具有清热化痰、止呕安胎之功效。紫竹叶也可入药,有清热、利尿、解毒的作用。
文化象征:紫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丰富的象征意义。紫色在中国传统色彩体系中代表祥瑞和高贵,"紫气东来"寓意吉祥。在文人画中,紫竹以墨竹形式出现,代表坚贞、高洁和君子之风。
参考文献
- 中国科学院中国植物志编辑委员会. 《中国植物志》第9卷第1分册. 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96: 303–308.
- 周芳纯. 竹林培育学.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1998: 276–285.
- 朱石麟, 马乃训. 中国竹类植物图志.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1992: 128–135.
- 陈俊愉. 中国观赏竹种资源与园林应用. 北京: 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7.